把男友4歲女兒留車上活活熱死 「健忘」女只被罰772元

把男友4歲女兒留車上活活熱死 「健忘」女只被罰772元。(圖/翻攝自Facebook/Justice For Samaria)

▲女童在車上待了6小時半,被活活熱死。(圖/翻攝自Facebook/Justice For Samaria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賓州30歲女伯格斯(Brittany Renee Borgess)竟然溫度達36℃的天氣裡,把未婚夫莫蒂卡(William Motyka)4歲女兒留在悶熱又高溫的車上長達6小時半,導致對方陷入昏迷後慘死,被控過失殺人與危害兒童福利等重罪,9日開庭卻判她只需要付25美元罰款(約台幣772元)就可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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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斯2016年7月22日早上將2歲兒子送到位於威廉斯波特(Williamsport)以北的托兒所後,便直接開車到公司上班,完全「忘記」要把還在車上的女童薩瑪麗亞(Samaria)送去另一家托兒所。

直到當天下午3時30分,薩瑪麗亞被人發現她掙脫了兒童座椅,從後座爬到前排座位,倒在地板上昏迷不醒,警方將她從車內救出時,車內溫度居然飆升至48℃,她的體溫也高達43℃,送醫搶救後不治。

伯格斯表示,她不是故意要害死薩瑪麗亞,因為即將要和男友結婚,長期睡眠不足加上壓力大,導致她當時無意識地遺忘了女童,雖然檢察官認為這不是她可以忘掉女童的藉口,但陪審團最後仍判定她不是過失殺人,改以「造成一個孩童無人看管」起訴,只須罰款25美元。判決引發女童家人強烈不滿,也在網路上掀起眾怒,導致伯格斯離開法院時還需要法警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