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與女友生一女 婚後妻認不忠怒休夫 法官:風流前帳不算數

▲桃園法官以婚前的風流行為未告知,並不違反婚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也不構成通姦。(圖/楊姓民眾提供)

▲桃園法官以婚前的風流行為未告知,並不違反婚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也不構成通姦。(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為領養前女友與其所生女兒,卻遭妻子發現認為丈夫不忠憤而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訴,法官以婚前的風流行為即使結婚前未告知,並不違反婚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也不構成通姦,不足以成為裁判離婚的理由,判陳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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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2017年10月結婚,2018年2月間他向妻子表示,遠房親友中有一女子因車禍死亡,留下一名2歲幼女,家境可憐,有意收養這名幼女。但遠房親友中有一女子因車禍死亡,留下一名2歲幼女,家境可憐,有意收養這名幼女。

陳妻覺得可疑,託人打聽後才知道是丈夫婚前與人同居所生女兒,她認為丈夫婚前沒告訴她,讓她蒙在鼓裡,欺騙她的感情,除了拒絕收養女嬰外,以丈夫「不忠」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表示,因和女友無婚姻關係,所生女兒並未認領,後來女友因車禍離世,才想「收養」女兒,沒想到卻被妻子發現。法官以婚前的風流行為即使結婚前未告知,並不違反婚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亦不構成通姦,更不足以成為裁判離婚的理由,判陳妻敗訴。


關鍵字: 領養, 前女友, 女兒, 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