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裸泳照須當事人同意,她是寫真女郎羽庭。(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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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感情不錯的姊妹淘到峇里島旅遊,住宿度假飯店裸泳嬉鬧時,其中一人用手機拍下對方裸泳照,返國後po在臉書上,引起網友瘋狂點閱、轉貼,被害人自認遭到好友出賣,因而憂鬱纏身,一怒提出告訴。
水面浮光遮住重要部位,否則再添妨害風化罪
警方經過了解,裸泳照片主角漂浮在水面上,雖然依稀可見重要部位,但還好水面浮光遮住的重要部位,要是三點全露, po網的人還可能吃上更重的妨害風化罪,只是姊妹淘原本開心出國旅遊,因為裸泳照片放上臉書,好友變成仇人這個結果誰也料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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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真女郎羽庭裸泳照
▼陳意涵「裸泳」乳飄大海。(圖/取自陳意涵、陳柏霖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