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于榛
法院加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裁定中選會應受理黃士修9月13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連署書,雖然說法不同,中選會最後也是收下補件,並表明會加開會議審議,甚至挑明說為利「以核養綠」於10月24日前成案,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等於黃士修過往要求的補件以及加開會議都一一實現,中選會目前「抗告」北高行裁定,僅能維護始終強調的依法行政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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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元年歷經多次風波,尤以「以核養綠」公投案歷經自主補件、絕食、走上法院、連署書不足法定門檻最為精彩。
緊接著,黃士修與台北市議員候選人侯漢廷接連絕食相逼,希望中選會收下「自主補件」,但中選會沒有依從,強調依法行政,改「提醒」黃士修可以考慮走行政訴願一途;黃士修則突襲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當時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一度覺得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因為台灣本來就是個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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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則依然依法行事,在16日委員會議決議請以核養綠依法補提,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裁定中選會應受理領銜人黃士修於9月13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連署書,讓情勢整個大逆轉,以核養綠除了可以依法補提,也可以依照北高行的裁定,送出9月13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連署書,並併入9月6日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案處理。
事情演變至此,黃士修迅速送件,但看似成功送件,卻是各說各話,原來黃士修是希望根據北高行裁定的「再送件」,帶著23000餘份的連署書補送;可中選會是以連署書份數在查對後確實不足法定門檻,接受「以核養綠」的依法補提,兩方差異也在最後引起口角,中選會點收完後,黃士修拒絕收下收據,不斷追問這是依照北高行的裁定嗎?是否是依照假處分處理?還要中選會不能拒收連署書補件;中選會則強調沒有拒收,已經依法點收,如果黃士修不收收據,中選會將以掛號方式寄出,點完的連署書也預備送戶所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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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在法院加持下一舉補件成功,雖然說法不同,中選會最後也是收下補件,並表明會加開會議審議,甚至說出,會按照公投法規定做好相關的協助,依法定程序交由戶政機關查對,依查對結果審議,有必要加開臨時會也會加開等等說法,到了晚間更是直白,挑明說為利「以核養綠」於10月24日前成案,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過去多次重申不討論個案、不指揮戶所等等說法,但這次直接強調要協助成案,也等於黃士修過往要求的補件以及加開會議都一一實現,中選會目前「抗告」北高行裁定,僅是維護始終強調的依法行政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