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姓男子涉嫌盜領黃姓好友的錢,警方調閱監視系統查出涉案依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黃姓民眾9月16日向警方報案表示,其郵局金融卡並未遺失,也沒有交付他人,卻莫名其妙在3個月內被盗領20幾萬,經警方仔細分析其存提款紀錄,並調閱ATM監視器給被害人指認後發現,盜領的竟然是黃民鄭姓好友,氣得黃母大罵兒子誤交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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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所警員蔡耀中,於9月16日18時許受理22歲黃姓民眾到所報案,稱其名下的郵局存摺及提款卡,平日皆由母親保管,但黃母於9月3日整理存摺時,赫然發現帳戶內僅剩1萬多元,短少了約30萬元,原誤以為遭他人盜領,即向郵局掛失,但返家後詢問黃民,黃民表示有自行拿提款卡去領錢,但每次僅提領1至3千元左右,次數約17次,提領總金額僅2萬元內。
經向郵局調閱交易明細後發現,自107年7月22日起,開始有一次提領1萬、2萬元的情事,至107年8月31日止共提領16筆,合計28萬元整,經警方詢問,黃民表示平日未曾將提款卡交給他人,也未曾告訴他人密碼,提款卡更沒有遺失,對於帳戶內款項遭提領一無所知。
黃民亦表示,平時常跟鄭嫌出門遊玩,鄭嫌也常到他家找他,由於習慣將提款卡密碼儲存於手機內,也曾於提款時被鄭嫌看見過提款卡密碼,但沒想過自己的提款卡竟會在3個月內,被鄭嫌神不知鬼不覺的拿去領錢後又放回皮包,還提領了共28萬元現金,感嘆自己交友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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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經警方通知鄭嫌後,鄭嫌主動到案說明,看見警方所調閱自己至ATM提領的身影,當場對犯行坦承不諱,聲稱不知道自己日積月累竟盜領了朋友那麼多錢,悔不當初,也表示會向黃民親自道歉,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