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大陸居住證9/1實施 福建1217個窗口受理申請

▲卡式台胞證。(圖/記者蔡玟君攝)

▲台胞證是台灣人赴陸所持證件中目前最常見的一種,9月1日起將再開放台胞申辦居住證。(圖/記者蔡玟君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國務院日前宣布將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發放屬於台灣民眾在大陸的「身分證件」。福建省政府今(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自9月1日起福建開放1,217個受理點,受理港澳台居民申請居住證,居民可享3項權利、6項公共服務及9項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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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杜清森表示,目前公安機關正忙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最後階段的籌備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受理系統和制證設備聯調測試、制證材料調運儲備和相關行業應用終端升級都在進行中,以確保9月1日如期開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受理發放。

杜清森提到,為了方便港澳台居民申辦居住證,全省公安戶籍辦理窗口均有設立受理點,共有1,217個,其中包括1,052個公安行政派出所,150個公安邊防派出所的戶籍辦理窗口和15個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辦證窗口,所有詳細受理點的地址在9月1日前均會公告。

由於9月1日恰逢周六,福建公安機關受理窗口將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請。居住在福建省符合申領條件的民眾,可至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受理點申請辦理,目前暫不支持跨居住地轄區異地申領。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鐘志剛表示,許多台商、台胞長期在福建工作、學習、生活,當地也是台灣民眾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民眾目前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來往大陸不夠方便,居住證發放後,可與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普遍相容,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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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志剛也提到,制定實施台灣居民居住證政策最大的意義就是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是又一項力度大、含金量高的重大舉措」,該政策為台灣同胞謀取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也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

福建省台辦表示,將通過各種管道發布居住證申領和使用的完整資訊,督促涉及持證人享有的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的政策措施,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