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監委張武修、高涌誠16日將台大校長遴選案調查報告送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糾正教育部與台灣大學,並認定台大辦理本次校長遴選,於利益迴避之「資訊揭露」上,確有令人詬病之處。高涌誠列出時間表解釋管中閔兼職未申報事證明確,批評台大處理這件事情,非常輕忽;張武修則痛批產學合作是要回饋學校,不是哄抬「某位名教授」領取高額薪水。
高涌誠、張武修調查此案長達半年,16日送案到監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最後通過糾正教育部及台大校方。高涌誠說,調查期間陸續諮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姚立德、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金管會證期局長王詠心、台大林姓主任秘書、陳副研發長、人事室黃主任,及相關業務主管人員;另外,也匿名詢問台大校務會議代表一名、遴選委員兩名、校長候選人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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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何沒諮詢管中閔,高涌誠在記者會上強調,諮詢其餘候選人是希望知道是否知情管中閔獨董資訊等情事,管中閔是當事人,問了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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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武修在記者會上指出,查台大校長遴選案非常沉重,各界議論非常多,包括校園內、外,海、內外都有爭論,因此這案子要做最好的調查處置,他也認為大學應該要自主,老師得好好發揮,但也不希望有老師們踩到紅線,他還說,台大是亞洲最好的大學之一,應該要有領導者風範,希望做出最好的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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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管中閔沒有兼任行政職,並非監察院彈劾對象,高涌誠表示,管中閔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及責任要由台大教評會處理,台大行政人員確實有資訊未揭露的重大瑕疵,但他希望基於尊重大學自治,交由台大或教育部專業人士處理,監察院對此為彈劾相關人員或要求台大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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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武修則說,台大對不起國人,顯然在這次遴選過程沒有符合國人的期待,尤其台大的行政單位愧對國人,行政單位沒有按照完整、必要程序給召集人等人夠多資訊參考,明明是一邊遴選、一邊有很多獨董兼任在進行當中,同一個仁同台電腦,卻是消極被動應對,沒有主動揭露資訊。
張武修說,產學合作是學校得到好處,學生才能得到好處,但如果目前的機制,學校不知道教授在外的獨董待遇的話,怎麼能期待產生的好處能回到學校?因此這次也糾正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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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監察法第24條規定,監察院提出糾正案後,將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而依同法第25條及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行政院或有關部會接到糾正案後,應即為適當之改善與處置,並應以書面答復監察院;如逾2個月仍未將改善與處置之事實答復監察院時,監察院得經有關委員會之決議,以書面質問或通知其主管人員到院質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