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台港澳人士到大陸工作 不用再申請行政許可

▲▼張志軍鼓勵台灣大學生到大陸就業創業。(圖/翻攝自中新網)

▲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左)鼓勵台灣大學生到大陸就業創業。(圖/翻攝自中新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共國務院,周五(3日)宣布免取台港澳入士在大陸工作的行政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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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大陸就業的台港澳入需應由僱主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交文件,申請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這次取消審批後,將更方便台港澳人士在大陸工作。

國務院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在台港澳人員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會儘快作出配套政策措施,並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