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10毒品犯被判死 法院強壓至刑場「立刻槍決」

▲▼廣東10毒品犯被判死 法院強壓至刑場「立刻槍決」。(圖/翻攝自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10毒品犯被判死後,立刻壓至刑場執行槍決。(圖/翻攝自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每年的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0宗涉毒犯罪案進行集中宣判。范水賢等10名被告因為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罪遭判處死刑,並在大會結束後立刻被壓至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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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汕尾法院消息,法院經審理查明,10名被告人均涉毒數量巨大,對社會的危害性相當嚴重。其中,被告范水賢在2012年9月至10月間,購買製毒原料麻黃草75噸來提煉麻黃素,並將2桶約50公斤的麻黃素以每桶人民幣110萬元(約新台幣512.7萬元)賣出,再用另外2桶麻黃素與別人還換取16.4公斤的冰毒。

沒想到,同年10月底當局在范水賢的製毒地點查獲冰毒成品16.4公斤,半成品33.2公斤,還有麻黃鹼成品14.26公斤,麻黃草20噸,含麻黃鹼成分的藥品16.7784公斤、液體2.37噸;此外,現場還發現並查扣雷明登獵槍2支、具備槍支性能的自製仿「64式」手槍3支,以及具備彈藥性能的制式12號獵槍彈53發、制式「64式」子彈73發。

在這次的集中宣判執行大會中,范水賢因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蔡錦雄因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金俊、范忠超、洪流、黃文澤則因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蔡楚鋼因製造毒品罪、窩藏毒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生耕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振裕、莊成發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再過幾天就是國際禁毒日,汕尾法院充分展現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果。法院表示,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最高法院關於禁毒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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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10名被告均涉毒數量巨大,對社會危害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