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刑事局2線3星預防科股長警官張博鈞,21日晚間11時許在高雄市瑞豐夜市旁,酒駕肇事造成多人受傷,經檢驗酒測值達0.89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諭令15萬元交保。根據高雄地方媒體《真誠報》報導,原來張博鈞與警政署長陳家欽參加轉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的送別餐會,會後為了盡部屬義務送署長搭車北返,回程途中才會釀禍。對此,警政署署長陳家欽在「NPA署長室」粉專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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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別餐會在高雄市左營區忠言路「古家花享樂海鮮會館」舉辦,從合影照片中可以發現眾星雲集,政府要員出席的有警政署長陳家欽、法務部部長邱太三、勞動部長許銘春等人,眾人把酒言歡,由於陳家欽隔日還有行程,因此按慣例由張博鈞代為擋酒。會後,張為盡部屬義務,酒駕送陳去高鐵站搭車,在返回鼓山住家途中,疑似體力不支、不勝酒力,肇事撞傷人車,甚至一度想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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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欽親上NPA署長室臉書粉專闢謠,坦承當天確實有參加送別餐會,但附上監視器畫面澄清,敘餐後是搭乘友人的黑色轎車返家,與張博鈞肇事的墨綠色轎車明顯不同,對該媒體不實報導表示遺憾。
肇事警官張博鈞將調離警政署現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務,相關責任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議處,除了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嫌追究刑責外,也將面臨嚴重的行政懲處,至少兩支小過,也不排除有大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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