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讓市場機制即時正確,內政部1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將推動2.0版的房地產實價登錄制度,修法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由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完整揭露,另外也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
實價登錄制度施行已達五年多,內政部指出,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但為了更符合各界預期,內政部啟動了四大重點的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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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方向包括一、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這次修法則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第三是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內政部還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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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目前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