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文化大學3名男生把學校宿舍當旅社,輪流和高職女生發生性關係,女學生說是被灌醉的,甚至懷疑被下藥;3名男學生到案後坦言發生關係,但強調當天大家都喝醉是你情我願,到底誰說的是真話,案子還在查;不過,原本堅持偵查不公開的校方,13日再度透過網站發出聲明槓上警方,讓這起性侵案更加疑點重重。(文大聲明全文刊於第2頁)
文大:警方避重就輕,實難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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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事情越演越烈,校方在今天第二次聲明痛批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漏消息給媒體,造成該校校譽受損。文大《華夏導報》指出,12日《自由時報》報載本校三位男學生在宿舍性侵高職女一事,全篇內容悖離事實,而警方11日約談三位男學生後,12日新聞立刻見報,本校學務處發表聲明,強烈抗議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學務處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表示將採取進一步行動,捍衛學校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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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指出,由於全案尚未偵查終結,即已見諸報導,各報與電視台新聞均採用一致的口吻,認定本校學生犯案,大加撻伐,一時之間使學校承受來自家長與校友的極大關切與壓力,指責學校宿舍管理鬆散,造成學生恐慌,學校對此百口莫辯,不但使本校校譽招致重大傷害,對學生當事人也是未審先判,完全忽視其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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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稱雙方手牽手,意識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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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校方首度聲明,調閱男生宿舍監視錄影帶畫面,該女性與本校男同學是意識清醒、手牽手走入宿舍,絕無媒體所謂以「扛屍體」方式帶入宿舍;依校方私下調查了解,該媒體尚有諸多報導與事實有所出入,唯依「偵查不公開」原則校方無法透露。
至於有沒有被灌醉,事發當天9月20日女生接受男生邀約到KTV替朋友慶生,21日凌晨,張姓男學生和女生同坐一台計程車到陽明山,同樣被控性侵的兩名學弟則是乘坐另外一台計程車;凌晨4點多,一行人抵達男生宿舍外,下車的過程被另一個計程車司機目擊。目擊司機表示,「一個女的,然後男生可能是男朋友什麼之類,(記者:一起上樓?)對!(女的有喝醉嗎?)沒有,(沒有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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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說,4個人3男1女,其中一對男女靠得很近,幾乎黏在一起像是男女朋友,只是問題就出在這裡,到底當時女生因為酒醉被半扶半拖帶進宿舍,還是如校方所說,意識清楚手牽手進宿舍。士林分局偵查隊長高盛財表示,「「在聚會期間,被害人喝了不少酒,不勝酒力!」大學宿舍成了刑案現場,校方和警方說法卻又都兜不攏,案情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按下一頁:文化大學《華夏導報》13日聲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