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抱襲胸夜歸美魔女 爛醉保全喊:我不記得了!

▲▼綁架,擄人,性犯罪,性暴力,迷姦,性侵,性別暴力(圖/記者季相儒攝)

▲爛醉男走路時竟襲胸夜歸女子。(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57歲丁姓男保全日前與聚餐,喝酒後走路回家,經過一處公車站牌時,看到51歲身材很好的女子獨自等車,竟從背後熊抱對方,甚至襲胸,嚇壞對方並報警處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時被害婦人嚇得當場大聲呼救,經掙脫後趕緊打電話給丈夫,警方也立刻到場逮捕丁男。丁男當天全身酒味,語無倫次,酒醒辯稱喝醉了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

警方進行酒測時,發現他酒測值高達1.15毫克,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不過,在法庭時,丁男深表悔意,當場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對方也撤告,檢方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 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若符合以上要件,則構成刑事案件,依規定受理偵辦後,移送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