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老舊髒亂的建物,不僅是城市落後的象徵,更是視野的污染。桃園市政府致力推動都市更新,透過自主更新輔導團主動尋求有辦理都市更新需求的社區或街廓,協助撰寫申請補助計畫書,市府並配合內政部受理申請補助,規劃於 107年2月12日、5月14日及8月13日三梯次受理日期;即日起開始受理,歡迎民眾於各梯次,截止受理日期前向市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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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住宅發展處表示,桃園市政府去年協助桃園區皇家宮廷社區及龜山區光峰社區,獲內政部核定補助整建及重建的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費用,成功降低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辦理自主更新的財務壓力。
而市政府致力推動都市更新,透過輔導團免費提供都市更新法令諮詢、建築物現況問題分析、協助評估標的物是否符合補助規定、召開說明會、整合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意願、協助所有權人籌組都市更新會、撰擬申請補助計畫書及向中央申請自主更新補助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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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更新補助內容包含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整建維護工程費用,其中整建維護工程費用是以樓地板面積來計算,每平方公尺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00元,總補助經費不超過總經費之45%,若申請案位於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同意者,每平方公尺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200元,總補助經費不得超過總經費之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