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連署門檻降低!「公投新法」5日生效 台灣邁入公投元年

▲▼投票,投票所,選舉(圖/記者季相儒攝)

▲蔡英文總統3日發佈了相關修正後條文,公投新法將在1月5日正式上路。(圖/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各方人士相當關注的公民投票法,蔡英文總統3日發佈了相關修正後條文,因此「新制公投法」將在5日正式生效,此次新公投法重點除了將全國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之外,將會大幅降低提案、連署及通過的基本門檻,確保公民參政的基本人權、增加民眾的政治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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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3日晚間發佈的新聞稿表示,蔡英文總統3日公佈了公民投票法修正條文後,中央選舉委員將會成為「全國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機關,同時負責辦理相關事項,這項法令將公布後第3天正式施行,因此民眾最快1月5日就能以新法提案連署公投。

根據新制法條內容來看,本次修法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之外,同時也降低了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未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如以第14任總統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計算,提案門檻為1,879人、連署門檻為28萬1745人,只要有效同意票多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就視為通過。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為協助民眾行使公民投票權利,除會配合修正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名冊格式之外,還會製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流程圖」供民眾參考。公投流程包括提案、連署階段,提案人提案後,中選會30日內會完成審核,戶政機關15日內完成提案人名冊查核並送交中選會;若合乎規定相關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就要在30天內提出意見書。

接著進入了連署階段後,提案領銜人必須「6月內」提出連署人名冊,並且在時間內交給中選會審查,若合乎規定中選會10日內就會公告公投案成立,接著會在公投日28天前發布公告,同時舉辦至少5場的發表會、辯論會,實際程序也會依照相關法規稍為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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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陳英鈐主任委員也表示說,中選會為獨立機關,將依據公投法所揭示的主權在民原則,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程序,確保人民參政的基本人權,以擴大民眾政治參與,促成人民與政府在公共領域的對話,讓臺灣民主更為深化。

中選會指出,配合公民投票法修正後,該會刻正積極辦理後續相關作業,包括修正「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修正「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及修正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相關表件格式,同時,也規劃建置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及訂定電子提案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並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修正或訂定自治條例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