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淑瓊/修法理由鬼打牆,《醫療法》改革打假球?

▲醫生,醫護。(圖/視覺中國CFP)

▲《醫療法》改革是玩真的嗎?還是隨長庚、馬偕等醫院治理風暴暫歇,改革決心與力道馬上消風。(圖/視覺中國CFP)

醫改會日前偕同護理產業工會及嘉基工會召開記者會,趕在立院協商有關醫院治理的《醫療法》條文前疾呼,趕緊補好「公益監察人限醫事人員擔任」、「無跨部會查帳」、「醫院財報躲貓貓」三大醫院財務漏洞,此次修法才能讓財團法人醫院將盈餘真正用在「救血汗」與「做公益」之上。但衛福部於記者會後的回應卻「鬼打牆」,實有必要進一步討論,讓各界一同檢視政府此番修法是否玩真的;還是隨長庚、馬偕等醫院治理風暴暫歇,改革決心與力道馬上消風。

首先,衛福部長受訪時,針對「公益監察人限醫事人員擔任」爭議回應:「我們擔心就是說所有的監察人都沒有醫療背景的人,因為他自己去聘的,可能不一定會聘什麼人嘛。所以我們希望說一定要有一個醫療背景的人」。對此,我們不得不說,部長,沒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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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按照立院衛環會已初審通過版本,當醫院自聘監察人皆為醫界,政府即可指派非醫界,特別是財務會計或法律人士擔任公益監察人;當醫院自聘監察人皆無醫療背景,政府原本就可「依法」指派有醫療核心專業的公益監察人來搭配。

然而,現在行政部門卻要求翻案——「公益監察人僅限醫事人員」,試問,當醫院自聘監察人全是醫事專長,政府還需再派一位醫事背景的公益監察人嗎?一旦母企業或母教會試圖透過捐贈投資或租賃等關係人交易方式影響醫院財務或干預醫院經營時,醫界背景的監察人與公益監察人,看不懂財報玄機也無查帳專業,真能發揮監察把關的職能而不被唬弄嗎?

所以,醫改會主張應比照「學校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指派辦法」寬列資格,讓主管機關可以針對不同財團法人醫院治理弊端,對症下藥,派出「會管、敢管」的公益監察人。若是財務與經營出問題,當然是指派財會專家把關;若財務流向健全但醫療或公益服務太弱,則是派出有經驗的醫療或公益專長者來坐鎮,這樣修法才有意義,也才不會辜負全民所託。

其次,針對本會提出應增列跨部會查帳一節,衛福部端出現行已要求醫療財團法人每年申報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每三年有會計、醫療等專家聯合稽核等機制回應,彈回此項修法建言。衛福部所提就是現行機制,醫改會要問,這些控管策略若真能奏效,還會爆出這麼多不當關係人交易、高層成立人頭公司賺走藥價差等財務弊端嗎?政府聲稱「每三年」組成團隊訪查醫療財團法人「年度」財報,不僅團隊未邀請職責所在的財政部及健保署加入,其把關能力與成效令人質疑;若依現制,政府要二、三年後才會發現社福金或醫院5%改善勞動條件的盈餘計算基礎不實,屆時再來尋求補救或「延遲給付」,當中的「時差」,天天受苦的血汗醫護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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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醫改會主張「醫院財報即時審查完竣後上網公開」,則是參酌現行相關主管機關對上市櫃公司及私立學校的管理,要求法人應即時且正確地在類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或醫院官網首頁明顯位置設置「財報與治理專區」揭露資訊,再搭配跨部會聯合查帳機制,才可能將財團法人醫院的治理導向正途,讓血汗醫院變身為「幸福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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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瓊,醫改會董事長、台大社工系副教授(人物攝影/聯合報黃義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