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變安親班…男童撞死在媽媽懷中 兒盟:拿命換管教

▲▼小4男童遭撞死在媽媽懷中 斷氣前說:媽媽,好痛。(圖/翻攝監視器畫面)

▲小4男童遭撞死在媽媽懷中,斷氣前說:媽媽,好痛。(圖/翻攝監視器畫面)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上月桃園一名小四男童因為安親班沒接到而落單,急著過馬路時被貨車撞倒,躺在媽媽懷中說了聲「媽媽,好痛」就斷氣,教育局追查發現,該安親班課輔部分未依法申請;兒童福利聯盟表示,對家長而言根本搞不清楚補習班跟安親班的差別,出問題的時候就是「拿孩子的命去換」,要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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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補習班只能經營短期補習的部分,像課後照顧、輔導等,都是違法的行為,可依照《兒少法》開罰;兒盟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說,家長送孩子去補習班或安親班,都是希望業者能嚴厲管教,根本不會注意差別,但安親班有安全規範的限制,一般的補習班根本做不到,「等到出事了,都是拿孩子的命來換經驗!」

▲放學後的馬路安全,真的要非常注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補習班依據的法令是《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安親班)則是《兒少法》,全國課照中心目前是800多家,這幾年逐漸成長,而補習班則是1萬8千多家,家數反而在萎縮;為了搶業務生意,許多補習班暗地裡招收12歲以下、甚至6歲以下的學生,但根據法規,安親班每班只能招收25人、樓層只能設在1~4樓方便逃生,補習班卻是60人為限,且有許多設置在地下室或10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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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補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有招收12歲以下兒童的短期補習班,如兒童美語等補習班,由教育部統一訂立班級人數、設施要求等;也有業者反應,乾脆在補習班業務中增加一條「課後輔導」,通通比照辦理,再分2家實在太「厚工」。

這間出事的安親班違規招收20名學生,目前教育局已經勒令即刻停止業務、罰6萬元,但教育團體仍認為,最有問題的是政府訂出的法律,「趕緊修法才有辦法解決問題」;教育部表示,目前草案已經開過公聽會,也正跟各部會、地方政府討論,達成共識後就會進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