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管不到亞泥 徐永明痛批:修法不要修半套!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23日號召族人及民間團體,進行封路抗爭。(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亞泥引起民眾抗議。(資料照/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院會7日拍板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草案規定未作環評的礦場須補辦環評、且申請新礦業用地或展限皆須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不過因花蓮亞泥礦場已獲經濟部核定展延礦權20年,所以就算礦場涉及原住民用地,也無須取得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痛批,「修法不要修半套!」原住民不是次等公民,政府不應該漠視原住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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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政院此次大幅翻修《礦業法》,明訂修法前從未做環評的礦場,必須「溯及既往」補辦環評,將採「分級」處理,礦業用地面積大於2公頃、最近5年內年平均生產量5萬公噸以上的大型礦場,必須在修法通過後3年內補做環評;在此標準以下的小型礦場,則必須在5年內辦理環境影響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

然而,花蓮亞泥礦場已獲經濟部核定展延礦權20年,所以就算礦場涉及原住民用地,也無須取得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因此,徐永明表示,環評可以溯及既往,原民同意權不應被犧牲,且強調原住民不是次等公民,痛批行政部門「修法不要修半套!」

徐永明指出,當初經濟部火速通過亞泥展延,引起極大爭議,知名導演齊柏林不幸過世後,亞泥礦場的情況再度受到全民關注,政委、經濟部、礦物局以及農委會等官員接連遭監察院調查,行政院也提出修法要求補辦環評。但徐永明強調,立法院絕不接受漠視原住民權益的礦業法,他呼籲行政院重新檢討後再送國會審查。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