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條例》針對國民黨? 吳敦義:將申請釋憲

▲▼吳敦義。(圖/記者周宸亘攝)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繼2016年7月25日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2017年12月5日再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根據條文,行政院底下將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規畫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威權時期司法不法等任務。國民黨主席吳敦義6日表示,國民黨除了會聲請釋憲外,也要敬告總統英文與民進黨,打著轉型正義的旗幟,並不能轉移施政不力的事實,台灣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民進黨不要執意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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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條文,行政院下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提名9人,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同一政黨人數不得超過3人,目的為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及「處理不當黨產」等4大任務,2年內須就上述任務,向行政院長提出完整調查報告,未完成得延長,完成任務後解散。

條文規定,稱威權統治時期,是指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之時期。政黨指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登記,並接受政黨補助的政黨。稱附隨組織,指現在或曾經獨立存在而由特定政黨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營利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或機構。

條例明定,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此外,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應保存或重建,並規畫為歷史遺址。

吳敦義發表三點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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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轉型正義相關合適的立法國民黨不反對,也支持過去曾遭司法、行政等不公平對待的人民平反及回復名譽,但是,轉型正義的時間應該擴及日據時期,範圍也必須納入原住民族、慰安婦及金馬地區等;應該在時間及範圍上合理放寬,但民進黨卻明顯反對,刻意只針對光復後國民黨執政時期,令人遺憾。

二、《促轉條例》賦予行政機關擁有指揮憲警的司法調查權,而且促轉會的組成,完全由執政者全權提名、掌控,恐明顯違反憲法,破壞五權分立的憲法精神,而且侵犯人權。國民黨將循釋憲途徑,保障我國的民主憲政成果。

三、政黨及其所謂的附隨組織所持有之政治檔案必須主動通報促轉會,而且可以全部收歸國有,這更是侵奪人民團體的合法財產權,違反民主法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