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行腦死判定適用年齡為3歲以上,小於3歲者無法判定為腦死器捐,導致過去有不少病童因為等不到適合的器捐者而病逝,衛生署決定放寬腦死判定適用年齡,足月出生嬰兒到未滿3歲者,經兩名小兒專科醫師判定腦死即可捐贈器官,最快10月底上路。
▼嬰兒器捐下修至3歲以下,預計10月底上路。(圖/翻攝自網路)

另外,為減少婦產科醫療糾紛,預計10月將試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劃,如果孕產婦或胎兒、新生兒因為無法避免的機率而傷亡,政府提供最高2百萬元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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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腦死判定適用年齡為3歲以上,小於3歲者無法判定為腦死器捐,導致過去有不少病童因為等不到適合的器捐者而病逝,衛生署決定放寬腦死判定適用年齡,足月出生嬰兒到未滿3歲者,經兩名小兒專科醫師判定腦死即可捐贈器官,最快10月底上路。
▼嬰兒器捐下修至3歲以下,預計10月底上路。(圖/翻攝自網路)

另外,為減少婦產科醫療糾紛,預計10月將試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劃,如果孕產婦或胎兒、新生兒因為無法避免的機率而傷亡,政府提供最高2百萬元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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