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違規闖越平交道事故事件頻傳,除了造成死傷,也讓列車有延誤及財物毀損。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部分條文,明確排除因受害人故意或過失行為所致行車及其他事故,鐵路機構不予給付卹金或醫藥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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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近來接連發生民眾故意或過失闖軌、跳軌等死傷事故,除造成列車多有延誤外,更影響其他旅客權益。配合去年《鐵路法》母法修正並公告實施後,交通部今預告修正子法「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
為增進鐵路行車安全,並遏阻行為人故意或過失造成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及社會成本增加,修正內容明確排除因受害人故意或過失行為所致行車及其他事故,無論其身分是旅客或非旅客,鐵路機構不予給付卹金或醫藥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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