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日監聽200通電話現只剩叫外賣 檢察官:遠端植入木馬監控

▲▼刑事局,刑事局外觀,165反詐騙。(圖/記者柳名耕攝)

▲民眾通話方式的改變導致國內許多刑事單位偵辦毒品、詐欺案時,根本監聽不到犯罪證據。(圖/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柳名耕/綜合報導

警政署統計2016年台灣所發生的詐欺案以及毒品案件數,發現毒品案在2016年共有54873件、詐欺案23175件,發生案件數與破獲數雖然不低,但實際上警方近幾年辦案時頻頻遇到困難,像是早期監聽時每天至少要聽200多通電話,現在1天只有3、4通,大多還是跟飲料店、便當店訂餐,實際的案件內容都是由LINE、微信進行通訊。

在刑事單位任職超過20年的警官老K指出,早期辦案時警方都會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向法院申請「監聽票」,院方也會看案件證據、涉案嚴重性等諸多因素去決定是否准票,在案件結束後也會依規定寄出通知,讓被監聽人知道曾經遭到警方監聽。

老K表示,由於法官對於監聽票控管標準相當高,所以監聽票對於警方來說真的很難請,但是現在即使請過了也聽不到什麼東西,因為通訊方式的改變,大多數嫌犯都用LINE、微信去做聯繫。

日前老K在偵辦1起電信詐欺機房案件時,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向法院申請到監聽票,但是一天下來卻只有聽到嫌犯跟85度C訂飲料、便當店訂餐或是宅配人員打電話給嫌犯確認是否在家,他嘆道:「以前監聽一整天至少都有200通以上,犯罪證據都能完整紀錄,現在1天只有幾通真讓人很不習慣」。

由於犯罪方式的日新月異,警方偵查的方式跟不上節奏,導致許多毒品案、詐欺案辦案的時間都需要拉長或者根本無法破案,讓犯罪黑數無限制的增長;曾有員警在辦案件時,利用專長將附上木馬連結的簡訊寄給詐騙機房。

不過類似的行為其實已經違法,且員警還要讓嫌犯點進連結才有可能被監控,近來詐騙集團也擔心被詐騙,所以這種土法煉鋼的方式早已沒用,即使成功了,其中的犯罪證據也不能當成呈堂證供。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宗憲提出,許多先進國家已經修正監聽相關法律,以木馬植入嫌犯手機進行監聽。(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宗憲對也在媒體投書,認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應該要與時俱進,他在接受《ETNEWS新聞雲》記者採訪時表示,德國、以色列、英國、美國、法國等先進國家,在2011年至2016年間先後都已經針對監控通訊軟體以遠端存取、電信監控的名義制定、修正出相關的法律。

吳宗憲認為台灣應該要編預算向國外採購手機相關的監控設備,他提到,以色列因國情關係為了防止遭受恐怖攻擊,所以他們對於相關的監控設備投入重本研發,最後製作出1台能夠遠端發送「木馬」的機器,植入嫌犯的手機後用戶完全無法得知。

如果有了這台機器,就能針對毒品案、詐欺案做全面的監控,但是吳宗憲也提到,如果要植入木馬,還是要向法院申請監聽票,以免部分司法警察機關濫用,程序與現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雷同,只是偵查方式的更新而已,這樣才能有效的去遏止犯罪。

▼許多嫌犯都利用手機通訊軟體進行聯繫,警方卻只能監聽電話。(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