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淡水蔡姓男子「私放」所謂的「椰型禮花彈」煙火導致炸傷頭部死亡,只是不僅禮花彈在台灣嚴格列管,在對岸大陸也有明文控管,因為一顆A級禮花彈,威力等同88顆手榴彈,還不准一般市場銷售。按警方在淡水現場找到的外包裝殘留,清晰可見4吋「閃菊紅」簡體字樣,應屬大陸國家級慶典才准施放的A級品,男子如何取得?警方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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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凌晨,住在新北市淡水屯山里溪口的32歲蔡姓男子,在住家100公尺外空地要施放煙火。但蔡男的大伯返家時,發現蔡男倒臥在路邊,頭部被炸開一個大洞,地上滿是鮮血,趕緊報案並叫來救護車,但蔡男早已沒有生命跡象。
警消根據蔡男身旁遺留的打火機,和長約60公分、直徑約10公分的圓筒長管,與長管內殘留的煙火火藥、火藥包裝殘紙看來,初步研判,可能是蔡男試圖用打火機點燃煙火,但因沒有擊發,查看炮管時煙火突然噴發,當場將蔡男炸到頭顱破裂、腦漿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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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警消發現蔡男試圖燃放的煙火,竟是嚴格列管,除非經過許可,且擁有專業證照,否則一般人根本買不到的「禮花彈」,也就是高空煙火。而根據現場留下的煙火包裝殘紙上「閃菊紅」簡體字樣,以及英文說明與圖示,研判該顆禮花彈生產地應來自大陸。
但4吋體積是大陸省級以上政府部門,在國家級慶典舉辦活動時才准施許施放的,也不准在一般市場上銷售,因為危險性最高。根據大陸官方表示,施放一顆,等於同時丟擲88顆手榴彈。2014年河北省蒼洲就發生禮花彈廠大爆炸,也因此大陸官方開始嚴打非法儲存煙花。反觀即便A級禮花彈是合法進口台灣,蔡男沒有專業證照,如何私人取得?都是警方接下來要追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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