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哥甩門夾傷1歲弟「手指創傷性截肢」 父母爆氣告飯店

▲宜蘭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對夫妻於105年2月帶著2名幼子到宜蘭礁溪遊玩,但年僅1歲多的小兒子卻在飯店兒童遊戲室中遭4歲的哥哥甩門夾斷手,造成左手無名指前段創傷性截肢,夫妻倆怒不可遏,氣得對飯店負責人及協理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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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40歲的林男帶著妻子、4歲的大兒子以及1歲的小兒子入住宜蘭礁溪某飯店,晚間一家4口到飯店地下一樓的兒童遊戲室中嬉戲,離開前妻子幫小兒子穿鞋,由於手扶在門框上,而大兒子碰巧走過並大力關門,導致小兒子的左手遭夾傷,林男聽聞哭聲趕忙上前查看傷勢,還氣得打了大兒子一頓。

事後夫妻倆帶著受傷的小兒子到醫院就診,醫師診斷左手受到重傷,無名指前段創傷性截肢,林男因此怒告飯店負責人與協理業務過失傷害。

對此,檢察官調查後指出,飯店兒童遊戲室外有設立明顯告示牌,註明5歲至12歲兒童才可入內,並提醒家長需陪同、注意安全,已盡事先告知義務;且2名幼童皆不滿5歲,卻仍是入內遊玩,夫妻倆明顯違反告示牌規定;再者,小兒子受到重傷與飯店負責人、協理並無直接關係,因此認定被告2人無業務過失,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