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補償政府幫擦屁股? 遠通斥「莫須有的罪名」

▲國道收費員抗爭終於成功,政院宣布「專案補貼」。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經過2年多抗爭成功,行政院宣布將以專案補貼,並由交通部、勞動部以及遠通電收籌款解決。針對部分名嘴批「收費員補償,政府幫遠通擦屁股?」,遠通電收表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公司轉置努力已被政府及法院認可,且轉置關懷沒有停止,收費員爭取未適用勞基法的年資補償,屬政府法令規定認定議題,並非遠通電收民間公司所能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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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今召開記者會,發出4聲明,除強調關懷收費員轉職問題從未停止外,也認為名嘴誤解收費員96年以前一年一聘年資應由遠通買單,但對於收費員年資補償方案,只要合情合理合法,遠通會配合政府。

▲國道收費員抗爭終於成功,政院宣布「專案補貼」。

遠通電收聲明內容
一、 整體轉置工作已經高公局認定及法院判決認定完成契約:遠通電收為協助收費員轉職,已經辦理88場說明會(包含轉置說明、教育訓練、職涯發展輔導等),目前945位收費員中已有近800人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或接受就業安排,另有約150位因已自行就業,或認為就業安排不符合個人期待,甚至完全不回應就業安排,遠通電收難以協助。
二、 遠通電收於履約後配合高公局對收費員之額外關懷從未停止,對於收費員年資補償方案,只要合情合理合法,遠通會配合政府。
三、 針對部分名嘴誤解認為收費員96年以前一年一聘年資應由遠通買單,說明如下:
1. 政府制定ETC BOT案時,依法律及前例並無約聘僱人員(包括一年一聘之收費員)年資補償問題,遠通電收沒有概括承受的問題。
2. 收費員向政府要96年前(含96年)年資是近一年來的抗爭訴求, 目前國家也並無法源可以溯及處理。
四、 針對部分名嘴表示「為何不幫前朝政府解決年資,而要幫現在政府解決?」遠通電收表示,一直持續關懷收費員的轉職問題,即使已經完成並經認可,但還是持續協助沒有停止,因此並沒有幫誰不幫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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