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猛砍阿公阿嬤203刀還焚屍 毒孫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李志隆砍死阿公、阿嬤後,還棉被裹住屍體焚屍。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男子李志隆2015年3月在家吸毒,不滿同住的阿嬤苦勸,竟拿菜刀狂砍182刀,再衝到臥室砍阿公21刀,甚至還引火焚屍,最後良心不安自首。李志隆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二審時,審酌李無前科,且犯後自首、坦承犯行,維持原審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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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李志隆去年3月27日晚間在家吸毒,不滿79歲阿嬤苦勸,要錢又不給,竟然將她拖出房外撞牆,再用塑膠椅和鐵椅狂砸,隨後從廚房拿菜刀狠砍阿嬤182刀,81歲阿公聽到客廳傳出打鬥聲出來查看,因阻止沒用只好躲進房間,沒想到李卻衝進來連砍21刀,甚至還拿棉被蓋住阿公屍體,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焚屍,自己被濃煙嗆到後,才驚覺犯下大錯,急忙打電話報警自首。

高雄地院一審時認定,李志隆沒有前科,犯後也自首說自己殺死祖母,還告知家中地址,辦案期間也沒有逃脫,雖然警方到場時,未主動告知行兇過程,但仍符合自首要件,家屬也求情盼給機會,因此殺害祖母判18年、殺害祖父無期徒刑、放火罪5年,應要執行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李沒有前科,且犯後自首,因此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李志隆二審仍遭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