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沒看到電擊棒!小黃司機:她喝酒講話有點語無倫次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呂小姐指控,自己和閨蜜喝醉,叫大都會計程車要送閨蜜回家,結果林姓司機卻繞路,她拿出電擊棒才讓對方停車。對此,林姓司機在臉書發表長達1467字的文章,強調指控絕非事實,已採取法律途徑,捍衛他的清白與家人的權利。呂小姐也在臉書回嗆,已到警局備案,一切走司法程序。

▲呂女指控本來要到新莊,但林姓司機卻將她與另名閨蜜載往基隆,還好隨身攜帶電擊棒才脫險。(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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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小姐在「爆怨公社」臉書社團發文,指當天上車說要去新莊後,和閨蜜兩人睡著,「醒來發現在高速公路上,我就問司機,我們要到新莊欸,這裡是哪裡,我問了好幾次,司機一直不說話,最後火上來吼他,他才小聲說這裡是基隆,我說你現在馬上旁邊停,他死都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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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小姐寫道,當下打給住在汐止家的阿姨,要司機立刻開到汐止,不然就要報警,司機一開始找不到路,「快到的時候他本來不停下來,我說停車,你再不停車我就尿尿在你車上,他不停,最後我拿電擊棒出來,他才嚇到停車。」她指出,當下司機還停在阿姨家的社區門口不走,透過車行打給她說,錢掉在車上要她去拿。

呂小姐PO出林姓司機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說,生平第一次遇到這麼可怕的事,還付1000多元的車資,「整個超火大超無言,今天還好有放小電擊棒跟防狼噴霧在包包裡,不然真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她表示,不希望有下一個女生受害,所以決定發文要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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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大都會計程車在臉書發文,PO出司機的車輛行跡圖和遠通電收的收費明細,澄清司機沒開到基隆,而是先經忠孝橋到三重後,已經快到新莊才又掉頭轉回高速公路,並一路往汐止方向前進。車行表示,被指控的林姓司機有家庭、也有小孩,在這個事件中願意光明正大接受外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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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司機也在自己臉書和「爆料公社」貼文回擊,一點一點澄清呂小姐的指控,對方說醒來發現在高速公路上,其實是在「市民大道」;沒跟她說「這裡是基隆」,也沒有不停車,是她改口說要去汐止樟樹一路,所以他在五股方向上高速公路走高架路段。

司機說,呂小姐途中說要小號、非常急,要他馬上停車,「我告訴她這裡是高速公路,我只好從環河北路下了交流道幫她找尋廁所」,隨後讓她和朋友在延平北路一座廟上廁所,「如果我讓兩位小姐如此害怕,為何當呂小姐跟閨蜜在廟宇下車,說要去上廁所離開後,還要再度回來搭上我的車?」

司機指出,從呂小姐和友人上車到下車,根本沒看到電擊棒,「更不可能會有因為電擊棒一說才嚇到停車,與事實完全不符」;對於被指載客後不離開,他澄清,因呂小姐到廟借廁所時,已先預付1000元車資,在到達目的地時又支付全額車資,「後來我回憶起多收1000元車資,所以我在門口等待,是想把預收的1000元還她,並非她所言我還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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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也公布當時和公司的對話錄音檔,強調事非黑白證據會說話,呂小姐捏造的不實內容,經大家的轉載、分享,已對他造成重大的傷害,嚴重毀謗他和家人的清白與名譽,「我也已經採取法律途徑還我清白,捍衛我與家人的權利。」

目前已經看不到呂小姐的原文,她在臉書說,「今天我講的都是事實,我也沒有自己刪文,是被檢舉而文不見。我也已經對司機這件事情備案了,一切就走司法程序。」她請司機提供行車記錄器,讓一切真相大白。

▲▼大都會計程車PO出司機的行徑軌跡圖和遠通收費紀錄,澄清「沒往基隆開」。(圖/翻攝「178叫車」臉書粉絲專頁

▼呂小姐的指控。(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

●林姓司機的聲明:

以下要我本人所做的幾點澄清和聲明
*米字後方的文字為我本人想說明和澄清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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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閨蜜喝醉要先送閨蜜回家
叫了大都會的車子
一上車我就說我們要到新莊
閨蜜睡著,我也小咪了一下
醒來發現在高速公路上

*當時是在市民大道上而非她所言在高速公路上

我就問司機:我們要到新莊欸這裡是哪裡?
我問了好幾次司機一直不說話
最後火上來吼他,他才小聲說這裡是基隆

*公司有調閱車輛行徑軌跡圖,證實車輛並未行駛至基隆,而我也沒有答覆這裡是基隆。

我說你現在馬上旁邊停,他死都不停

*她沒有要我停車,而是又改口說她要去樟樹一路,所以我就在往五股的方向上了高速公路走高架路段,途中她說想上小號,非常急,要我馬上停車,我告訴她這裡是高速公路,我只好從環河北路下了交流道幫她找尋廁所,在延平北路上她看到對面有一座廟,她要我停在那裡讓她們去廟裡上廁所,幾分鐘以後她們上車,與她口中的阿姨通了電話後,又說要去新台五路二段X號

*請大家想想,如果我讓兩位小姐如此害怕,為何當呂小姐跟閨蜜在廟宇下車,說要去上廁所離開後,還要再度回來搭上我的車???(下車前還先預付1000元的車資)

我馬上打給我阿姨問阿姨家的地址
(阿姨家在汐止,離基隆最近)

*因為她們都有喝酒,講話則有點語無倫次,從她們上車後,就不斷更改要去的地點,我為了要確認還接過她手機跟她阿姨通了電話,確認地址後,我從重慶北路上了高速公路

我跟司機說:你現在馬上載我們到汐止xx路,不然我們就報警

*一路上她支字未提報警的事,與事實完全不合

他一開始不說話往汐止開,到汐止後說他找不到路

*下了汐止交流道左轉大同路,就離目的地不遠了,所有路線我都清楚,並非她所言找不到路,(公司有我的車輛軌跡紀錄,也已經確認過)

*一切有公司的定位軌跡圖可以做為佐證

我對阿姨家路有印象,就跟他說怎麼走
快到的時候他本來不停下來

*它是一個社區,我開到中庭去,門口有警衛,我怎麼可能不停車?!

我說:停車!!你再不停車我就尿尿在你車上

*這句話是在三重路段時說的,所以當時我才會從環河北路下交流道,好讓她們去廁所

他不停,最後我拿電擊棒出來他才嚇到停車

*從她們上車到下車,我都未見到她們口中的電擊棒,更不可能會有因為電擊棒一說才嚇到停車,與事實完全不符

到了之後馬上帶著閨蜜跑進社區等我阿姨
我阿姨下來接我們時(等了5分鐘左右)
我轉頭過去看他竟然還在社區門口不走

*因為她借廟宇廁所時,她已先預付1000元車資,在到達目的地時又支付全額車資,後來我回憶起多收1000元車資,所以我在門口等待是想把預收的1000元還她,並非她所言我還不離開。

上去阿姨家之後,司機透過大都會電話打來說
我掉錢在車上一直要我下去拿

*我開離社區後,開到大馬路上,馬上打電話回報公司,剛剛客人多支付1000元車資(而並非她講的掉錢在車上),我請公司與她連絡,詢問如何把錢送還,最後公司向我回覆,對方說:1000元不用歸還。

我說不用了,還一直講
最後火大罵完他掛掉= =
打去大都會客服客訴,客服只是一直道歉說以後不會派這輛車給我
我說:這不是派不派給我的問題,而是如果發生了什麼事誰要負責
客服就一直道歉,沒有要把他停機的意思= =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可怕事
還付了一千多的車錢,整個超火大超無言

*計費方式全是照表收費

事非黑白證據會說話,這篇不實的報導與捏造的內容,經大家的轉載、分享,以對我造成重大的傷害,嚴重毀謗我林茂榮和家人的清白與名譽,我也已經採取法律途徑,還我清白捍衛我與家人的權力。
最後,我也感謝留言上相信我相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