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踩《刑法》洩密罪 黃暐瀚分析:不可能不起訴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圖/記者李毓康攝)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圖/記者李毓康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因對外公開外交部送交至立法院的台灣與捷克援助烏克蘭專案密件,遭到外交部提告,並在近日被北檢分他字案列為被告。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昨(10日)在節目中表示,徐巧芯踩到《刑法》洩密罪,且有犯行和犯意的情況下,不起訴她,看起來是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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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在節目《關鍵時刻》中提到,府院同時出手,而外交部長吳釗燮說,「總統蔡英文與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支持他」。

此外,黃暐瀚進一步提及,民進黨也有出來說徐巧芯「初四了」,一定要把它告到底,且認為徐巧芯毫無悔意,一定要起訴她。

因此,黃暐瀚認為,在府院黨的壓力下,徐巧芯最後一定被起訴,起訴之後,若法官覺得沒有什麼特別的,則不一定判很重。

黃暐瀚強調,徐巧芯涉犯的,不是7年以下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而是3年以下的《刑法》第132條第一項之公務員交付或洩漏機密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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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表示,雖然不是很重的罪,但徐巧芯確實有犯行,拿出「那個東西」一就叫犯行,一直講則是有犯意。

最後,黃暐瀚分析,一直講表示徐巧芯毫無悔意,所以,在有犯行和犯意的情況下,根據《刑法》第132條,不起訴她,看起來是絕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