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大亨交保今將戴電子腳鐐出庭 檢方抗告盼「加保2億防逃」

▲檢警順利押解洗錢大亨郭哲敏抵台,並在桃園機場宣讀其遭逮捕權利。(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被稱為「洗錢大亨」的郭哲敏(左2)日前交保5000萬元停止羈押,今(26日)將首度以自由身出庭受審。(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被稱為「洗錢大亨」的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日前交保5000萬元停止羈押,今(26日)下午將以自由之身到新北地院出庭,新北地檢署認為郭男與同案被告張旭昇仍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今對郭男2人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希望恢復羈押以免影響後續審理,若合議庭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建請提高保證金為郭男2億元以上、張男7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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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檢抗告主張,郭哲敏境外資產雄厚,投資柬埔寨、泰國等地不動產,且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也曾辦理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財力與能力潛逃國外與生活,張旭昇在國外也有龐大事業與資產,熟悉國外生活,更重要的是,郭男2人都被通緝到案,原本就有逃亡事實。

檢方指出,郭、張2嫌是本案賭博、地下匯兌與洗錢犯罪集團首腦,先前已有滅證行為,依法院目前審理計畫,詰問證人程序至少到今年(2024年)6月7日,迄今僅問完6位證人,相較於合議庭准許交保附加禁止2嫌接觸騷擾的40餘人,人數懸殊,郭男2嫌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述的強烈動機,並有高度串證之虞。

檢方認為,合議庭裁准郭男2嫌交保的附加措施,均無法防止2嫌勾串證人與同案被告,也無法防止郭男破壞被配戴的電子腳環監控防逃設備,2嫌更可能以偷渡方式棄保潛逃,因此仍有羈押禁見必要。

檢方強調,郭、張2嫌獲准交保各5000萬元與30萬元後,均立刻繳錢辦妥手續,可見2嫌財力雄厚,加上2嫌透過本案獲取鉅額犯罪所得,若合議庭仍認為無羈押必要,應衡量現有交保金額不足以防逃,建請提高保釋金為郭哲敏2億元以上、張旭昇700萬元以上,並對張男也施以電子腳環科技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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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哲敏是前女模錢帥君男友,本案被控涉嫌經營賭博網站,指示張旭昇等親信透過地下匯兌洗錢約台幣217億元,郭男從中獲利約1.2億元,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

郭哲敏2022年10月在檢警收網搜索約談前離境,藏身泰國曼谷並經常往來馬來西亞、日本等地,經調查局與刑事局駐外人員努力,取得泰國警方協助,去年(2023年)8月將郭男押解回台歸案,連同向檢警投案的張旭昇,都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起訴後2嫌續押。

新北院合議庭日前認為郭、張2嫌如能提供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對2嫌應有相當程度心理約束力,就無繼續羈押必要,裁准郭交保5000萬元、張交保30萬元,2嫌並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並不得接觸騷擾證人,郭還須配戴電子腳環防逃,若接近台灣海岸線、機場、港口等禁止區域就會示警,必要時拘提。

郭、張2嫌本周二(23日)迅速繳齊保證金走人,合議庭今下午2點30分繼續開庭審理,2嫌將以自由之身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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