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遭爆內線交易 律師控「張國華不法獲利21億」籲北檢聲押

▲▼律師林文鵬告發長榮海運張國華柯麗卿涉嫌內線交易獲利21億元。(圖/記者劉昌松攝)

▲律師林文鵬(右)告發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涉嫌內線交易,估計不法獲利21億元。(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長榮董事會風波越演越烈,繼先前小股東提告質疑董事會張國華等人處分資產,涉嫌特別背信後,律師林文鵬22日再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指控張國華與長榮老臣董事柯麗卿,涉嫌在去年公告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利多訊息前,由張國華買進長榮海運股票,擬制性獲利近21億元,刷新內線交易罪史金額,林文鵬提告希望北檢能盡速調查本案,甚至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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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鵬先前已2度代表長榮小股東提告,指控張國華等長榮董事會成員,陸續向獨立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有限公司(EIS)」取得大量海外資產,但股東認為,在EIS法定代表人是誰有爭議的情況下,長榮海運這些近3百億元的資產交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

這次林文鵬自行以股東身分到北檢提告的內容,則是針對長榮海運在2023年8月14日、21日的重訊,當時長榮海運公告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總計處分金額約130億元,處分利益達60億元。

林文鵬質疑,這項對長榮海運股價利多的處分案,早在當年6月19日就經長榮海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通過,張國華與柯麗卿身為董事,當然知道這個處分案,卻在公告前的6月30日,由張國華買進9萬8357張長榮海運,另外張國華、柯麗卿在同日將EIS持有的17萬張長榮海運賣出,買方與張國華有關。

林文鵬指控,張國華與柯麗卿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因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最低可處7年以上重罪,且「股票交易數量金額非常龐大,絕非張國華、柯麗卿2人所能單獨完成,一定還有其他交易帳戶和共犯存在,希望北檢儘速查辦此案,對這件可能涉及串證逃亡部分,盡速強制處分,甚至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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