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遇地震遲到被記「半天事假」 許銘春:雇主會體恤勞工給薪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4月3日花蓮發生規模7.2的大地震,全台有感,台北地區捷運、鐵路等交通運輸工具停駛,使許多民眾上班時受到影響,勞動部當天說明,若因天災而導致沒辦法準時到班,企業不能視為遲到或者曠職,但有民眾反映仍被記了不給薪的「半天事假」,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今(8日)表示,一般雇主體恤勞工還是會給薪,將討論訂定實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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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請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教育部、國防部就「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詢時關注,上周三地震發生後,勞動部馬上發新聞稿,說明假使因為交通問題、不可歸責於員工而遲到,雇主不應視為遲到或曠職,但工資照給要與雇主自己協商,但100個雇主中有幾人會願意給予「有薪假期」?許銘春回應,因為天災是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所以法律才會這樣規定。

許銘春表示,不過她想,一般雇主體恤勞工的話,應該都會給啦,如同過去因颱風無法上班,還是有許多雇主給予(薪資)。

陳菁徽提醒,她接到民眾陳情,地震當天因交通因素遲到,被列為「半天事假」,使半天事假就這樣消耗掉了,儘管多數雇主會體恤員工,希望未來仍可考量訂定實際規範。許銘春允諾說,這個會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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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國民黨立委涂權吉質詢時關注,天災發生當天不能算遲到,是否會影響勞工的全勤獎金?許銘春說明,那天不能扣他(全勤),但薪水部分因不可抗議,需要勞資雙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