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被控「司法黃牛」詐欺 出庭不認罪還抖出4法界熟人佐證

▲▼高院刑事庭前庭長高明哲涉「司法黃牛」被起訴詐欺罪嫌,到台北地院初次開庭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高院刑事庭前庭長高明哲涉「司法黃牛」被起訴詐欺罪嫌,到台北地院初次開庭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涉枉法裁判罪嫌一審獲判無罪的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前庭長高明哲,被泰國台商程萬遠告發,2019年代轉100萬元現金與價值100萬元的雞血石藝品,行賄程男所提刑案的林姓承審法官,檢方認定高男假扮「司法黃牛」收錢不辦事,起訴他涉犯詐欺罪嫌,台北地院今開庭,高否認犯罪,當庭說出程男公司至少4名司法官股東姓名,自稱怎可能說謊不被拆穿,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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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哲開完庭跟守候的媒體捉迷藏,眼見無路可躲,在鏡頭前低頭不語。他在庭訊否認跟程萬遠說過已跟林法官談妥會在審理時「幫忙」,更否認說過林法官開庭時會指責程男的對造,高強調程歷次說法至少2、30次矛盾,主因是程打輸官司不甘心,一直認為對手行賄、包括最高法院法官有收賄。

高明哲的辯護律師更當庭唸出程萬遠公司4位曾任司法官的股東,包括李姓、彭姓、蘇姓和孫姓。辯護律師指稱,高與這4位股東熟識,程男提告自稱曾對高謊稱賄款是跟彭姓股東所借,又說行賄200萬元外加求償金額15%計算的後謝條件,都得到公司股東同意,且程男自稱常跟彭姓股東討論案情。辯護律師主張,高沒有牽線行賄,若依程男說法,高更不可能用拙劣謊言詐騙程男而不被拆穿。

辯護律師指出,程萬遠因求償官司敗訴確定又聲請再審未果,才誣賴高明哲協助行賄承審的林姓法官,程男另案告林姓法官至少2次,也被林法官反告,且程在先前的案件筆錄,都證稱高不可能騙他,可見高本件沒有詐欺犯意與犯行。

但高明哲究竟有無收取程萬遠提供的100萬元現金與價值100萬元的雞血石藝品,或幫程傳話給林法官,高和律師在庭訊中並沒解釋,僅說日後審理時會一一提出答辯。本案今由審查庭法官調查,諭知候核辦,可能重新分案給審理庭法官接手,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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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萬遠本案自首意圖行賄法官並告發高明哲,自稱在泰國經營創利電子公司,2001年到2006年向台灣的金橋公司購買共6億餘元的液晶螢幕、電源供應器等電腦周邊產品,銷往泰國發生多起產品自燃熔毀、差點引發大火意外,害他被當地消費者客訴索賠、損失近3億元。

程萬遠認為金橋虛偽標示安規認證標章,告金橋陳姓負責人涉嫌偽造文書,一審判陳男等人無罪,上訴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二審審理時,程不知從何處聽聞對手買通承審的林姓法官,程急找有30多年交情的高明哲幫忙打點林法官,請林法官不要偏袒對方,但程最後仍敗訴確定,因此自首行賄,並要求高男還錢。

台北地檢署去年(2023年)5月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高明哲,訊後諭知交保10萬元,調查發現高明哲是林法官的老長官,2人曾在高院同1個合議庭共事,無證據顯示林法官本案收到高轉交的賄賂,據此認定高涉假扮「司法黃牛」收錢不辦事,依詐欺罪嫌起訴。

現年68歲的高明哲與林法官在高院共事時,2010年審理好友蕭姓法官的兒子涉犯肇逃案,將一審判刑6月逆轉改判為無罪,事後高被爆料接受好友關說、施壓受命法官放棄有罪見解,高被監察院彈劾並降2級改敘後退休,再被起訴涉犯枉法裁判罪嫌。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未被關說的林法官當時也支持高的無罪見解,難以認定高因被關說而扭曲判決,判高無罪,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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