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子女想拋棄繼承「遺產給母養老」 律師揭3關鍵做錯變送親戚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近日分享一件案例,他提到,有4名孝順子女在父親過世之後,想辦理拋棄繼承,把房子和遺產留給母親養老,但他認為不妥,原因有3點,例如子女拋棄繼承之後,如果還有其他順位的繼承人,遺產可能就會由親戚取得繼承。

▲香皂,肥皂,照護,老人,阿嬤,護理師,照服人員,獨居,臥病。(圖/視覺中國)

▲蘇家宏建議,該案例的情況,簽立遺產分割協議書會比直接拋棄繼承好。(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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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案例中的家庭因為父親過世,留下幾百萬的遺產跟房地,4個孩子想把遺產全部留給母親養老,於是想要辦理拋棄繼承,但他認為這樣做雖然孝心100分,卻很「毋湯」,原因有3點,首先,子女拋棄繼承之後,就跟遺產完全無關,既然不是遺產繼承人,自然就沒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將遺產全部交給母親繼承。

第二,蘇家宏提到,子女拋棄繼承之後,如果他們都沒有小孩,也就是沒有孫子輩的人,就要看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假如祖父母也不在了,就可能會由母親與父親的兄弟姐妹來繼承,也就是說,父親的遺產可能會有一半是由其他親戚取得繼承。

第三,蘇家宏說,遺產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之下,其實可以不必平均分配,若以案例中的家庭來講,母親和4個孩子可以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協議讓母親全拿,法律上是認可的,這個方法會比直接拋棄繼承好。

最後,蘇家宏補充道,拋棄繼承通常是因為長輩留下的負債大於資產,或者繼承人有巨大債務,若民眾想要透過這個方式讓其他順位的繼承人取得財產或另有考量,要特別注意相關法律規定,也可以向遺產專業的律師尋求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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