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新北地院逆風 前監委林雅鋒支持純淨審判空間

▲前監委林雅鋒支持新北地院要求社群媒體下架割頸少年相關資訊             。(圖/記者蘇位榮攝)

▲前監委林雅鋒支持新北地院要求社群媒體下架割頸少年相關資訊 。(圖/記者蘇位榮攝)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引起社會關注,中華人權協會今天就少年犯罪與黑幫進入校園召開研討會,與會專家皆為一時之選,長期關心少年矯正教育的前監察委員林雅鋒,認同新北地院二次逆風發新聞稿,她呼籲社會「給犯錯的孩子一次機會,難道要他們沒有明天嗎?」「不要讓今天的少年犯,成為明天的成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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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權協會今天在台北市長官邸和式講堂召開「校園拒黑與少年犯罪」研討會,邀請檢察官吳宗憲、前法官林雅鋒、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黃富源、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聯合會代表陳貞郡(加上廾字邊)、律師粘舜權、老師黃金宏、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系主任許福生、律師黃柏榮等人與會討論。

▲中華人權協會召開少年犯罪座談會,理事長高思博說明日本少年法俢法歷史與案例 。(圖/記者蘇位榮攝)

日本調降少年犯為14歲 聯合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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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提及日本少年法修法過程,日本少年法對於少年犯的保護年齡從戰前的廿歲,歷經高中女生桶裝混凝土殺人事件、神戶兒童連續殺傷事件等,逐步修正,調降少年犯年齡,2001年修法降為14歲;之後再發生長崎男童綁架殺害事件、小學六年級女生殺害同學事件等等,2014年日本甚至再對不滿18歲的罪犯宣告有期徒刑15年提高到20年。日本歷經五次修法,調降少年犯的年齡,同時制定校園相關法令對策,他山之石,可作為國會及相關部門參考。

曾擔任法官、關注少年矯正教育的前監委林雅鋒表示,雖然日本五次修法調降少年犯受保護的年齡為14歲,但聯合國很重視少年權利保障,要求日本政府調回去,請日本考慮少年刑事犯年齡16歲較為妥當;而我國政府這幾年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從刑事應報主義,逐步轉為少年保護法律,再轉變為社會福利法律,按照聯合國北京規則,少年時期是一生中最容易污染不法的時候,應盡可能的保護,因此,她完全贊同新北地院連續二次發新聞稿要求媒體下架關於肉搜涉案少年的相關資訊,给予少年法庭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

林雅鋒說,她退休後到少年輔育院幫忙(也就是矯正學校),目前少年感化教育資源已到位,但讓人擔心的是少年一旦感化教育結束,沒有學校或企業承接,少年很可能會回到過去的生活網絡。

「裝書包的弟弟」  找到了仍無法見面  失能家庭母親出現了  帶走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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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到,前陣子媒體大幅報導的勵志中學一名17歲少女,家庭失能,父親過世,母親不在家,小女孩讀國小一年級時,只好把4個月大的弟弟裝進書包背著,再牽著2歲大弟弟一起去上學,在學校,因為書包裡的弟弟哭,發出聲音,老師查看才知道小女孩的家庭狀況。小女孩後來進了感化院,很希望能見到十年未見的弟弟。

法務部長蔡清祥得知,很快地幫她找到二個弟弟,但社工評估後,認為不適合讓她和二個弟弟見面,反而是她的媽媽得知後,來看女兒,社工發現,媽媽和女兒間常有奇怪的對話,後來女兒滿18歲離開矯正學校,回到媽媽身邊,當社工再聯繫時,女孩跑掉了,媽媽也不希望社工和學校介入,讓人擔心小女孩又回到過去的輪迴。

警大教授許福生指出,近十年來,台灣少年犯罪人口率增加,從2014年每十萬人的637名少年犯罪,到2021年每十萬人的774名少年犯罪,現在的少年犯價值觀和以前不一樣,情緒難以控管,犯罪組織化,事前預謀犯罪,犯罪樣態多樣化,必須及早介入預防少年犯罪,應擴大少年輔育委員會權限、放寬曝險行為範圍、未滿12歲犯五年以上重罪可考慮由少年法院依保護事件處理,而每個可惡的少年犯罪,背後都有一個可憐的故事,矯正學校教育方向是正確的,但仍須更多的資源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