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烤漆業者排放有害廢氣 環境部:勒令停工「最重罰2千萬」

▲▼環境部查獲台中烤漆業者,違法在倉儲廠房從事大型物件烤漆作業。(圖/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查獲台中烤漆業者,違法在倉儲廠房從事大型物件烤漆作業。(圖/環境部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每年秋冬是台灣空品不良季節,環境部加強空品查緝。環境部今(1日)表示,透過區域智慧空品感測物聯網(AIoT),查獲台中市某頗具規模烤漆業者,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放許可證即逕行操作,且未設置妥善處理廢氣設施,將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有害廢氣排放到大氣中,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將可處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業者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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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近日執行空品不良季節應變措施污染源查核,透過區域智慧空品感測物聯網,掌握異常排放空氣污染物熱點,查獲台中市大甲區某烤漆業者,以倉儲名義私設廠房,卻從事大型物件烤漆作業,並將製程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經妥善處理即逕行排放到大氣中,又查到該業者使用含甲苯及二甲苯的有機溶劑及塗料用量,已達到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定卻未依規定申請,將依法處分並令停工。

環境部指出,上述違法業者依空污防制法可處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停工。若排放屬公告於有害空氣污染物且超過法規排放限值,足以生損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者,更面臨刑責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管理署也重申,工廠若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規定應取得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應檢具符合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及取得操作許可證,並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未依法取得許可證者不得從事作業。

▲▼環境部查獲台中業者,違法在倉儲廠房從事大型物件烤漆作業,廠內堆放大量烤漆調合使用的有機溶劑。(圖/環境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