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囚女友性虐暴打 只因「她棉被裡放屁傷害我腦細胞」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恐怖情人囚禁女友暴打性侵。此為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黃姓工程師與外國籍女友北上旅遊,入住某旅館後,黃男開始囚禁、暴打、性侵女友。除了拳腳毆打女友外,還持剪刀剪爛女友長髮、拿枕頭摀住女友口鼻,女友企圖落跑還被拉回毆打、脫光衣物。黃男被逮後,還供稱因女方先前在「棉被裡放屁傷害我腦細胞」,所以才會暴怒犯案。一審將黃男重判有期徒刑6年4月,案經上訴,因雙方和解,高等法院二審27日改輕判黃男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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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擁有碩士學歷的黃姓工程師,與外國籍女友交往後,同居在嘉義。二人2021年5月間,相約北上旅遊,共同入住中山區某飯店內。沒想到入住飯店後,黃男竟開始一連串凌虐行為。

黃男一進門,就從包包拿出一把一般的文具剪刀,說因女友先前亂剪他的頭髮,他要以牙還牙。女友雖然以手推拒,但黃男動手毆打女友,女友因此就泛,黃男動手剪髮,結果剪刀卡在頭髮上才作罷。之後黃男又說有第二件事要解決,說「因為1個月前女友在棉被裡放屁,把棉被蓋住他身上,讓他聞臭味,所以有後遺症,要用這樣的方式讓女友傷害腦袋。」黃男堅持要以棉被枕頭蓋住女友口鼻3分鐘。

女友驚恐,摔破茶杯後,以茶杯破片抵抗。黃男馬上放軟態度,說不會蓋口鼻了。女友雖不相信,但實在因為太晚、太累,躺在床上睡著。睡到一半,黃男就強脫女友衣物性侵,女友雖然也踢腳、推手反抗,但仍被得逞。黃男一完事,就以棉被、枕頭摀住女友口鼻,女友奮力反抗,黃男才罷手,但又毆打女友。2人就在一連串反抗、毆打中度過長夜。

第二天上午,黃男打電話叫外送,外送員送到門口時,女友突然打開房門大叫「救命」,一路衝到電梯口,但仍被黃男猛力拉回。黃男除了毆打以外,又脫光女友衣物,防止她逃跑。櫃台人員發覺有異,打電話進房間詢問黃男,女友在一旁大叫「幫我叫警察」。黃男立刻掛上電話,恫嚇:「信不信我把你從10樓丟下去。」同一樓層的房客聽聞該房間內不斷傳來毆打、尖叫聲,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才逮捕黃男。黃男遭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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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黃男滿口胡謅,說跟女友做了這麼多事情,只是在「玩個遊戲」。法院調查後,不採信黃男說法,一審將他重判有期徒刑6年4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黃男與女友達成和解,二審於27日宣判,高院減輕刑度,改判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