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挺民企救經濟 專家:應設「監管過渡期」讓企業決策不犯法

▲▼ 工廠,工人,生產線。(示意圖/CFP)

▲大陸官方盼民企成為經濟振作的生力軍。(示意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國務員日前發表了被稱為「挺民企31條」的《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新政策。大陸經濟專家孫學工認為,其中最有亮點的措施為監管制度改變之前「過渡期」的設置,必須讓企業所做的決策投資至少是「不違法的」,避免企業的投資因監管政策的變化出現損失,失去了「敢投敢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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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澎湃新聞》報導,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決策諮詢部主任孫學工提到,「31條」將民營經濟定位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很重要的,過去也有很多對民營經濟的定位,包括民營經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等。

孫學工說,過去一段時間,有人提出了「民營經濟退場論」,但在中國式現代化的新階段、新目標之中,民營經濟不僅不能夠退場,還要成為生力軍,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孫學工認為,「生力軍」實際上更強調中國經濟很多新動能、內在活力是來自於民營經濟的,「國有經濟更多作為一種穩定性的力量,是維護安全的力量,而國民經濟發展的活力和動力更多來自於民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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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學工還說,對於當前新階段、新形勢,「31條」強調了我們還需要繼續堅持的政策,特別是基本經濟制度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這種重申本身是有重要意義的,回應了社會對「離場論」等不正確言論的關切,為新發展階段民營經濟吃下定心丸,新發展階段民營經濟將有更大而不是更小的發展壯大空間。

孫學工指出,「31條」有很多亮點,他比較關注其中的強化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預期弱是當前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明顯問題,並衍生出許多其他問題。」

孫學工強調,「31條」提出依法依規履行涉企政策調整程序,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過渡期這個設置是十分必要的,在監管制度改變之前,企業所做的決策投資至少是不違法的,需要通過設置過渡安排,減少或避免企業合法的投資因監管政策的變化而導致的損失,從而增強民企敢投敢闖的信心,把民企的內在活力充分釋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