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救經濟挺民企 發布「31條措施」壯大民營經濟

▲▼中國大陸工廠,工業,生產線,製造業。(圖/CFP)

▲大陸大力救經濟。(圖/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大力救經濟,發布重磅措施挺民企。繼發改委接連舉行民企座談會後,中共中央、國務院19日聯合公布「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提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和強化法治保障等多項支持性政策,引導民企擴大發展。其中,意見強調,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和弱化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與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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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國務院共提出31條意見。在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方面,提出破除市場准入壁壘,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等。

意見提出,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

企業關注的融資方面,將健全銀行、保險、擔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參與的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健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加強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推廣「信易貸」等服務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

意見強調,應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進一步規範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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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表示,為民營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將鼓勵提高國際競爭力,並支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投資發展;參與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參與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

意見指出,健全規範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的法律制度,為資本設立「紅綠燈」,完善資本行為制度規則,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

另外,意見強調,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加強理論研究和宣傳,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把握好正確輿論導向,引導社會正確認識民營經濟的重大貢獻和重要作用,正確看待民營經濟人士通過合法合規經營獲得的財富。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和弱化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與做法,及時回應關切、打消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