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高手轉開色情按摩店 彰化2貪警遭重判定讞

▲桃園市洪姓女子在八德區開設泰式按摩館,卻容留泰籍女子非法色情按摩。(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彰化2警察竟與業者合股開色情按摩店,遭判刑定讞。(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彰化縣和美分局前巡佐劉仁智和前警員金士君,因掃黃績效優良,頗受長官賞識。沒想到2人竟利用長官的信賴,背地裡入股地方上的色情按摩店,獲得40萬元的不法利益。一審將2人分別判刑3年6月、2年,上訴二審後加重改判4年2月與3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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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金男2015年7月27日起任職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警員,負責辦理正俗業務,查緝取締不法色情業者;劉男自2017年7月間起任職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大霞派出所巡佐。兩人通力合作查緝轄區內不法色情業者,熟悉當地色情養生館之經營生態,也獲得長官賞識。

不料掃黃高手卻因為太熟悉生態,知道當地的辜姓女業者即將於2018年6月間成立一家新的色情養生館,兩人就向業者表明願意入股,業者為免色情養生館遭警察查緝,也盤算讓警察加入經營,有助色情養生館穩定經營,遂應允之。兩人也經常將查緝的消息,私下告知業者。

不料養生館的生意不好,幾人又另起爐灶,甚至更換股東,雖然生意一直沒有起色,但2人也賺取40多萬元的不法所得。全案經檢調單位查獲,將金、劉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將金男判刑2年、劉男判刑3年6月。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考量2人「既身為警察,自然都知悉警方辦理正俗業務、執行查緝取締臨檢色情行業等勤務,攸關國家事務及公共利益,竟知法犯法,為圖一己之利而為本案犯行,以私害公,嚴重糟蹋警譽,破壞人民對於警察公正、公平執行公務的信賴,不容輕貸。」將金男判刑3年6月、劉男判刑4年2月,另外2名業者也遭判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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