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助理涉殺5億高中男 台中公會聲明:純屬個人行為

▲▼夏姓地政士助理涉殺人引發風波,台中公會發聲明,純屬個人行為。(圖/ETtoday資料照)

▲▼夏姓地政士助理涉殺人引發風波,台中公會發聲明表示,純屬個人行為。(圖/ETtoday資料照,下圖公會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賴姓高三男學生5月4日從10樓墜落身亡,賴母控告夏姓地政士助理謀財害命,台中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劉芳珍20日表示,夏男是從事地政士父親聘用的助理員,雖是助理,但從事的也是地政士工作,為避免造成社會不當負面觀感,特別發表聲明澄清,「全體地政士都是兢兢業業的優秀專業人士,此事所引發的社會事件,純屬個人行為,冀望社會大眾仍堅信全體地政士都是奉公守法、秉持誠信的專業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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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珍表示,全台中市有1千多名地政士,僅知夏姓地政士在2005年5月加入會員,並未參與會務,也非幹部,和公會較少互動,夏聘用他兒子作地政士助理員,也有跟公會報備,等事件告一段落後,公會基於照顧會員立場會前往關心。

公會也發布新聞稿聲明,列出7條台中市全體地政士應秉持的相關法令,包括地政士法第27條「地政士不得有違反法令執行業務之行為...」等,及地政士倫理規範第2條「地政士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第5條「地政士應謹言慎行,端正社會風氣..」、第20條「地政士應信守執業倫理與道德...」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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