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八仙塵爆第2波團訟開打!377人求償52億 成消基會最高額訴訟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傷痕無法抹滅!2015年八仙塵爆奪15命釀499傷,消基會先後替被害人向主辦單位玩色、瑞博以及租用場地的八仙樂園提團體訴訟,首件團訟98人求償26億546萬4888元,上月宣判,玩色、瑞博須負賠償責任,判4億588萬3316元,八仙免賠。第二波團訟今(16日)首開庭,共337人求償52億餘元,成消基會史上處理最高額賠償金訴訟。

▲八仙塵爆第二波團體訴訟今(16日)首開庭,共337名被害人求償金額達42餘億元。(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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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八仙塵爆滿週年,消基會替被害人(或家屬)98人提首波團體訴訟,對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呂忠吉、瑞博國際整合行銷負責人周宏瑋、時任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柏廷及總經理陳慧穎等人,求償金為21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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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波團體訴訟,經7年多審理,上月19日士林民事法院宣判,審酌98名受害者傷勢等,部份也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故判玩色、瑞博、呂忠吉應連帶給付3億1096萬2062元,另懲罰性賠償部分,合議庭認,玩色、瑞博應各給付4746萬627元,4億588萬3316元、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9人免賠。

▼吳榮達律師指出第二波團體訴訟有337名被害人求償。(圖/記者黃宥寧攝)

第2波團訟是在八仙塵爆滿2週年前1天遞狀提告,第2波377名被害人求償52億5616萬7841元。負責團訟的律師吳榮達說明,因人數比首波多,才延至今才開庭,原因是還有50名被害人雖已到榮總完成鑑定,但尚未收到報告,等待收到,案子就會進入言詞辯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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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達也指出,針對上月宣判的首波團訟結果,將會於這週提出上訴,理由是,法官認八仙並不是企業經營者,但事實上原告方舉了很多法院判決,即使八仙是出租人身份,也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此部分地院法官並無斟酌及採納,因此認有很大上訴空間;吳說,特別是租用契約,事實上有對於呂忠吉主辦單位有很多要求,這些要求就表示這活動有很大風險,可是他們(八仙)卻未掌握風險沒有做要求,應要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