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金魚風波!動保法修正違規重罰25萬 議員看酒駕罰鍰無言了

▲▼夜市傳統撈金魚遊戲。(圖/讀者提供)

▲在夜市撈金魚是很多人小時候的回憶。(圖/讀者提供)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農委會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做為贈品交換,包括撈金魚、撈烏龜的遊戲,違者最重可罰25萬元,引起攤商反彈、民眾議論後,先將金魚、烏龜等水族類則暫列排除條款。對此,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1日表示,「真的是無言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珍羽1日晚間在臉書以「人命不值錢?」發文表示,農委會初步提喻修正動保法,讓夜市禁止撈金魚,她對此表示認同,也舉雙手贊成,「那…酒駕呢?」。

林珍羽指出,現行法規中,酒駕薯於行政罰,酒測值達0.15毫克時,機車的罰鍰為1萬5000元至9萬、駕駛汽車罰鍰3萬至12萬,且須吊扣駕照1~4年甚至吊銷駕照;酒駕累犯第2次機車罰鍰9萬、汽車罰12萬。超過2次者按次加罰9萬,而且均須吊銷駕照!至於酒駕拒測,罰鍰18萬元起跳,拒測累犯則按次加罰18萬,同樣須吊銷駕駛執照,「真的是無言了…」。

▲林珍羽全文如上。(圖/翻攝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臉書)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人命比金魚不值錢啊」、「要罰錢也要關起來,這樣愛酒駕的才會怕」、「在台灣最不值錢的命就是人命」、「照這樣,礁溪的溫泉魚應該也要被禁止,不然牠們被強迫吃遊客的髒腳皮,遊客還在池裡動來動去,嚴重打擾他們的生活」。

回顧此案,農委會4月28日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包括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等,也增加緊急情況下動保人員可進入私人領域執法;另外,以及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但農委會1日下午才表示,包括夜市常見的撈金魚、撈烏龜等遊戲也在禁止之列。

農委會1日的解釋引起夜市攤商抱怨,也讓民眾直質疑禁止撈金魚,卻可以釣蝦、釣魚,認為農委會管制太多。

對此,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鄭祝菁1日晚間表示,預告修法本來就是要聽取各界意見,1日公布並得到反饋後立刻進行討論,強調未來修法會優先以哺乳類動物為主,禁止夜市遊戲以天竺鼠、兔子等動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不會將撈魚、撈烏龜列入。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