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旗艦店股東糾紛告週刊報導不公 館長求償49萬吞敗

▲▼館長。(圖/記者陳雕文攝)

▲「館長」陳之漢與旗下健身房三重旗艦店股東糾紛經新北市府協調落幕,仍由館長團隊繼續經營。(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鏡週刊》去年(2022年)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與健身房大股東的經營糾紛,指稱館長涉將公款擅自匯到自己其他公司帳戶與造假文件,大股東還痛罵館長「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等語,館長認為遭抹黑,告發行《鏡週刊》的精鏡傳媒公司索賠49萬餘元,並要求刊登判決書與移除相關報導,台北地院審結,判館長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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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在新北市三重區開設三重旗艦店多年,但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營運,館長和三重旗艦店大股東、忽必烈健身館公司老闆鄭朝杰因分紅、拆帳發生經營權糾紛,雙方反目,鄭男去年3月31日帶隊大動作接管旗艦店財產設施,宣稱將更名為忽必烈健身館繼續營業,並當眾秀出1000萬元現鈔強調資金充沛,喊話請上萬位會員安心。

此事引發旗艦店會員與大眾關注,《鏡週刊》當天以《館長帝國危機》為題系列報導雙方恩怨,引述鄭朝杰與新團隊的指控,聲稱館長不僅惡意積欠三重旗艦店應繳的房租等日常開銷,還擅自將旗艦店的80萬元公款匯到館長其他公司的帳戶,且涉嫌造假合約文件,又意圖侵奪旗艦店30%股權,鄭男並發表千字聲明痛罵館長「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等語。

▲「館長」陳之漢。(圖/翻攝自YouTube/館長惡名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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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當天隨即在個人粉專以2000多字新聞稿反擊鄭朝杰,自稱依照雙方所簽加盟合約,他負責代言與經營,年年讓股東獲利全數拿回投資本金,鄭男卻拖欠應付的代言服務費500多萬元,還誣賴他侵占公款,足見鄭男十分惡劣、企圖混淆大眾視聽,館長強調「均有證據資料並且會一併提供司法機關審閱」。

館長另認為《鏡週刊》本案報導有欠公允,使外界對他產生不良觀感、侵害他的名譽與人格,因此提起本件民事訴訟,要求精鏡傳媒公司賠償精神慰撫49萬9999元、在《鏡週刊》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連續3天,並移除本案對他的負面報導。

精鏡傳媒抗辯《鏡週刊》報導前已詳盡查證,並全文刊登館長的回應新聞稿做平衡報導,毫無毀損館長名譽與人格的惡意。法官審理採信精鏡傳媒的主張,判館長全部敗訴,可上訴。精鏡傳媒回應判決結果表示:「感謝法官依法判決。」而館長與鄭男的經營權糾紛經新北市府消費者保護官與體育處協調,去年5月順利落幕,仍由館長的團隊經營,以維護會員的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