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持長槍朝「瘋琴」公司轟5槍!晚間遭聲押獲准

記者翁伊森、閔文昱/嘉義報導

嘉義縣水上鄉2日凌晨1時許傳出槍響,曾捲入藝人澎恰恰自慰光碟案、前十大槍擊要犯綽號「瘋琴」的盧照琴,其設立的公司遭一名邱姓男子持槍連擊5發,邱男隨後攜槍自行前往水上分局投案,供稱「賭爛(厭惡)『瘋琴』」才開槍。警方傍晚將他移送嘉義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嘉義地院聲押獲准。

嘉檢指出,邱男自首後,檢察長立即指示分案由重大刑案專責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訊問,認為邱男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步槍及刑法恐嚇、毀損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係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台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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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主動攜槍前往水上分局投案。(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回顧這起案件,瘋琴設立於水上鄉的公司(巨得集團)門口2日凌晨1時許突然傳出槍響,巨大的槍聲吸引鄰居注意,走出察看時,赫見一名男子手持長槍,對著瘋琴公司門口射擊,隨後轉身逃逸,主動攜槍前往水上分局投案。

警方表示,28歲邱男為台北人,他供稱看到電視媒體報導盧照琴猥褻少女新聞,對此感到不滿,於是開車前往盧照琴公司大門開槍宣洩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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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不滿「瘋琴」猥褻少女,連夜南下朝大門開5槍。(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警方到場發現,現場大門前方道路上有散布的彈殼,大門玻璃、大門門框、鐵捲門旁柱子上有凹損,初步判定犯嫌於現場射擊了5發子彈,警方已經查扣嫌疑人持有之槍彈,全案並將邱嫌以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嘉檢晚間複訊後,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方法院指出,邱男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有羈押原因,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綽號「瘋琴」的盧照琴。(圖/記者翁伊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