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8號東向8.5公里小客車自撞護欄 幸無人員傷亡

▲國道8號東向8.5公里處,19日中午發生1起自小客車自撞護欄車禍,71歲尹姓駕駛疑操作不當,致自撞外側護欄而肇事,幸無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8號東向8.5公里處,19日中午發生1起自小客車自撞護欄車禍,71歲尹姓駕駛疑操作不當,致自撞外側護欄而肇事,幸無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8號東向8.5公里處,19日中午發生1起自小客車自撞護欄車禍,幸無人員亡,初步調查71歲尹姓駕駛疑操作不當,致自撞外側護欄而肇事,尹男酒測值正常,目前真正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調查處理中。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71歲尹姓駕駛人駕1部自小客車,於2月19日中午12時10分許,在國道8號東向8.5公里處,疑因操作不當,手滑致方向盤偏移致自撞外側護欄而肇事。這起事故無人受傷,且駕駛無飲酒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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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為十大肇事因素位居第3位,統計2022年國道轄線因變換車道不當之交通事故共5443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4款之規定,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緩。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