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麻豆段轎車追撞緩撞車 21歲駕駛追撞

▲鄭姓男子駕小客車,疑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內側車道路面清掃之新營工務段施工緩撞車,鄭男身體不適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鄭姓男子駕小客車,疑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內側車道路面清掃之新營工務段施工緩撞車,鄭男身體不適惟未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北向307公里台南麻豆路段,12日下午1時39分許發生交通事故,21歲鄭姓男子駕小客車追撞內側車道路面清掃之新營工務段施工緩撞車,鄭男身體不適惟未送醫,目前真正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正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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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1月12日下午1時39分許,在國道1號北向307公里處台南麻豆路段,發生21歲鄭姓男子駕駛一部藍色轎車,疑似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執行內側車道路面清掃,由56歲黃姓男子所駕之新營工務段施工緩撞車而肇事。該案男身體不適惟未送醫,現場於下午2時16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全案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新營分隊依規定處理。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十大肇事因素位居第1位,統計 2021年國道轄線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交通事故共9989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2款之規定,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緩。四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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