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少女蹺家網友伸魔爪!1人拐她上摩鐵性侵 1人接力帶回家蹂躪

▲床,啪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國三少女想投靠網友卻被騙上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國三少女小真(化名)今年5月間離家出走,打算去投靠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阿強(化名)和阿海(化名),不料卻先被阿強載去汽車旅館騙上床,後來阿海也把小真帶回自己家裡,性交得逞,小真事後向兩人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阿強徒刑6月,阿海則判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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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小真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強和阿海,今年5月12日凌晨1時許小真想離家出走,阿強得知後,馬上開車去載小真,並在凌晨3時許載往汽車旅館,儘管知道小真才就讀國三,但仍和小真發生性關係,上完床後就說有事要離開。

小真怕自己一人待在摩鐵,於是在凌晨6時許又聯繫上另一名也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阿海,阿海開車到摩鐵載了小真後,竟直接載回自己家,也是趁機上了床。

事後,小真的姑姑找到小真,才得知小真連續被兩個男人欺負了,憤而報警提告,林男和阿海也被檢方起訴。

▲國三少女蹺家想投靠網友卻被騙上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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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阿強辯稱是被小真設局,但法官根據兩人的對話記錄,認為阿強在事前積極詢問小真「那你有經驗了哦。」、「第一次幾歲呢?」、「有私密照嗎?」、「那你不是處女了嗎?」、「咪咪大嗎?敏感嗎?胸圍大嗎?」,認定他犯意明確,加上事後還不斷問「下次什麼時候,可以去找你呢?」、「找時間見面」等證據,因此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阿強徒刑6月。

阿海的部分,阿海坦承犯行,但法官查出阿海在2020年間,也曾同樣因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合意性交遭查獲,被檢察官緩起訴處分1年,但竟在緩起訴期間又和小真上床,因此判他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