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舀馬桶水當尿」竟驗出嗎啡 傻眼男被白關45天獲賠金額曝

▲桃園市毛姓男子今年2月間因龜山警方持檢方核發驗尿許可要求強制採尿,毛男竟怒嗆「敢動我一下,我就砍你」威脅,毛父也出手勒住員警手部與頸部阻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與本新聞無關)

▲雲林一毒品前科犯在尿檢時,舀馬統水充當尿液,竟被驗出毒品陽性反應,白白被關45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一曾姓男子到警局尿檢,結果2次都驗出嗎啡陽性反應,曾男又拒絕到案,被警方逮捕後裁定羈押,共關了45天。事後曾男喊冤,2次尿檢他都是舀馬統水充當尿液,卻莫名被驗出毒品反應,因警方疏失害他白白被關,認為每關一天應獲賠5千元,共求償22萬5千元,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審理,認為曾男自己在尿檢上造假也有責任,只同意補償他每日2千元,共9萬元補償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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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曾男因有毒品前科,於2019年7月、12月2度到警局驗尿,因為檢驗結果均呈嗎啡陽性反應,曾男又拒不到案而被通緝,經警方逮捕,依尿檢認為曾男嫌疑重大,又有逃亡風險,裁定羈押關了45天。

後來在審理期間,檢方將尿液送入刑事局檢驗,發現曾男第一次尿檢驗不出DNA,另一次尿檢驗出的DNA則與曾男不符合,才於2020年11月撤回起訴。

曾男獲釋後提告,稱當時由女友陪同到警局驗尿,因不滿警察經常要求他尿檢,才故意舀馬桶內的水充當尿液,竟莫名被驗出陽性反應,讓他嚇到不敢到法院開庭。他認為他被白關45天,不只喪失尊嚴、時間,人生計畫也都被打亂,每關一天應獲賠5千元,共求償22萬5千元。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審理後,認為曾男在驗尿過程中造假,導致法院憑尿檢報告認定他有犯罪嫌疑,曾男自己也有責任,只判他可獲得每日2千元的賠償金,共獲賠9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