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競辦公布警大聲明 痛批林佳龍「烏龍政客」:根本刻意栽贓

▲▼ 國民黨中常會 預計提名-侯友宜。(圖/記者黃克翔攝)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與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兩人23日在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上表示,新北市長侯友宜大學畢業就直接讀博士「很奇怪」,質疑他將刑事警察局資料私用變成論文,有違反學術規範疑慮。對此,侯友宜競辦24日公布警大聲明,並痛批林佳龍「烏龍政客根本刻意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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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林佳龍在廣播節目中質疑侯友宜「學士直攻博士很奇怪」,侯競辦發言人吳亮賢批評,林佳龍不只是「烏龍政客」,更已經對於公開說謊習以為常、毫不在意,只為了個人選舉不斷刻意栽贓。

根據警大官方聲明指出,侯友宜民國69年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即分發警察機關服務,再於88年報考警大博士班甄試時,服務年資已逾18年,符合該校當年度研究生甄試入學簡章「從事法務、社會工作、心理、教育、醫學、警政、矯正及其他犯罪防治相關工作之公務員年資累計需滿10年以上者」規定。

警大聲明表示,侯友宜依據教育部「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4條(現「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8條)規定,「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從事與所習相關工作六年以上,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報考。警大嗣後亦依據教育部規定將當年博士班新生入學資格,函請內政部轉教育部審復,經回復「覆核無異」在案,侯友宜於93年通過論文口試並在6月畢業。

吳亮賢表示,林佳龍質疑侯友宜從學士直攻博士「很奇怪」,在競辦舉出證據打臉後,仍然持續稱「這是當時特殊規定,為何後來又沒了?」、「全台灣為什麼只有侯友宜能有這個機會?」吳亮賢開嗆,「林佳龍不但死不認錯,又一再於沒有任何證據下公然造謠,欺騙社會大眾,完全沒有政治人物的基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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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亮賢說,今年度警大博士班報考資格規定跟當年侯市長報考時的資格幾乎相同,甚至規定更寬鬆,且大學法在民國61年修正時,即規範「大學畢業者,經入學試驗及格,得入大學研究所修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期滿經依規定考試通過,分別依學位授予法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

吳亮賢痛批,相關簡章、規範、法條都是公開資訊,只要會google就找得到,如今連警大都發聲明打臉,「林佳龍你還有什麼話可說?無知而造謠是愚蠢,明知而說謊,就是邪惡,像林佳龍如此邪惡的烏龍政客,別說選新北市長,連身為政治人物的基本資格都沒有。」

針對侯友宜論文,林佳龍日前於節目中質疑,侯友宜博士論文題目為「台灣地區性侵害殺人犯罪之研究」,但當時侯正擔任警察,有請假嗎?有辦法專心寫論文嗎?看起來侯友宜是把刑事警察局的資料私用變成論文,警察大學是只有他這個個案,還是其他人也是這樣子?可以去查一下還有沒有其他這種特例。

▼侯友宜競辦公布中央警察大學聲明。(圖/侯友宜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