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團體爭取「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交長表態支持放寬

試辦肇事率降低 44.5% 桃園市將取消四車道內側禁行機車

▲桃園市部分道路取消四車道內側禁行機車。(圖/翻攝7Car)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機車路權團體爭取取消兩段式左轉、內車道取消禁行機車,交通部長王國材今(7/29)表示,若動線安排上對機車安全有幫助,他建議內側車道可以放寬。交通部補充表示,現行地方政府已有因地制宜開放,地方政府可依交通環境來檢視是否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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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路權團體爭取內車道取消禁行機車,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受訪時表示,不過王國材也指出,過去的確機車路權上有關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台灣機車有1400萬輛,機車數量大於汽車,有些路段路邊不管公車停靠、貨車卸貨,或是車輛停等,易造成外側車道很多車流干擾和發生狀況,如果動線上安排對機車安全有幫助,他建議某些內側車道可以適當放寬,路權不用做任何限制。

王國材事後補充指出,他認為內側車道可以放寬是指因地制宜,由主管機關依交通環境評估,並非全面性。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則表示,現行道安規則規定,車輛需依照標誌標線和號誌行駛,若路口有設兩段式左轉,內側車道就會搭配禁行機車,沒有設兩段式左轉就可以直接左轉,內側車道可讓機車行駛,禁行機車可以取消,現行法令都可讓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檢討,也建議部分地方政府若還有管制的話,也可以依照交通情況和需求檢討。

林福山指出,道安規則也有通案規定,若三車道以上沒有設標誌標線,機車要使用外側車道,若地方政府認為三車道以上可以開放給機車行駛,標誌豎立起來就可行駛機車,相關車道配置使用和車流量考量,地方政府基於安全考量有不同做法,若有需要管制可限制,若不需要就不要管制,現行法令都可以開放,北市很多內側車道已經沒有禁行機車,且可直接左轉,現行法令已允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考量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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